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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5年不得考取驾驶证吗?

来源: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9-07-08 阅读数:

 一、醉驾5年不得考取驾驶证吗?

处罚生效时开始计算日期,五年内不得驾驶,也不能考取驾驶证。
 
1、找到吊销处罚的决定书,根据决定书下达的日期自己推算吊销期限;
 
2、到交警队查询吊销决定下达时间,根据该时间计算吊销期满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时间、期限规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根据其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期限,则应从处罚裁决之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未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
 
当事人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道路交通法》法规原文
 
(一)酒精含量规定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
 
(二)醉驾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被查处醉驾的时候会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并且在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而且醉驾已经属于危险驾驶罪,是会承担刑事责任的,会根据是否造成事故严重程度来进行处罚,而解除吊销的日期是可以到交警大队去办理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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