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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继承顺序的简述

来源: 作者:李保亮 发表时间:2018-04-18 阅读数:

            继承自古以来就有,古时一般都是男子继承家产,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男女平等”思想的已深入人心,但是不可避免的还存在“传男不传女”的思想。那么关于继承方面的问题,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按照惯例,我不叙述法条,直接说自己的理解给大家谈谈关于继承方面的问题。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下面我按照继承效力从大到小的顺序简单说明下。

首先,遗赠继承,也即遗赠扶养协议,就是财产所有人跟亲属以外的人鉴定一个协议“你负责养老送终,我的财产由你继承”。

其次,遗嘱继承,也就是财产所有人在生前立遗嘱分配自己合法的财产,遗嘱类型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只要符合生效条件,这些遗嘱都是有效的。其中,公证遗嘱效力最大,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但是,公证遗嘱只能被公证遗嘱代替,其他遗嘱不能代替公证遗嘱。

最后,法定继承,这个是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由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一般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来平均分配。

结尾之处,再给大家排序一下: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上诉如能帮助你,不甚欣慰,如想更加详细了解,可以致电我们或到我们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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