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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廷说法|“男子请求武汉政府分配对象被拒” 法律规定:禁止包办婚姻

来源: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1-02-26 阅读数:
    近日,“男子请求武汉政府分配对象被拒”冲上热搜。原来是一名男子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发帖称,自己27岁武汉本地人,今年打算从上海回到武汉工作,想结婚但是没对象,家里和自己都在努力找,求政府给分配一个对象,希望找一个善良的女孩。
 
    对于该男子的请求,武汉市新洲区在2月23日回复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自由,禁止包办婚姻,建议您平时多与异性接触,大胆追求,或者通过亲戚朋友介绍或者通过正规的婚姻中介、婚恋网站相亲。
    网友们对于此事的评论:
    需要指出的是,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同时《婚姻法》等九部法律被废止,因此,相关回复应当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有律师认为,民法典普及任重道远,这也是立法和司法行政部门一直以来在做的一项工作。每天学点法律知识最近也推出了“民法典全文更新”及“民法典领读”活动,大家可以多多关注。
    单身青年求政府介绍对象并不是个例,此前武汉市江岸区也曾回复相关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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