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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廷说法|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年龄,还新增了这些罪名

来源: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0-12-27 阅读数: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下午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文13件,修改条文34条,快来看看新增及修改了哪些罪名?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等犯罪要负刑责
    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在“特定情形、特别程序”的前提下,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也将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管教责任,并规定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2月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针对实践中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案件较为突出的问题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改奸淫幼女罪,对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修改猥亵儿童罪,进一步明确对猥亵儿童从重惩处的具体情形,包括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等。
    加强疫情防控刑事法律保障
    修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明确新冠肺炎等依法确定的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的传染病,属于本罪调整范围。增加规定了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非法出售、运输疫区被污染物品等犯罪行为。
    加大力度打击制售劣药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制售劣药犯罪规定与生产、销售假药罪同等处罚。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严惩金融乱象
    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调整集资诈骗罪的刑罚结构,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惩处力度。
    明确对非法讨债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加大对证券犯罪的惩治力度。
    将实施一些严重犯罪后的“自洗钱”明确为犯罪,同时完善有关洗钱行为方式,增加地下钱庄通过“支付”结算方式洗钱等。
    增加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犯罪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增加“冒名顶替”犯罪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增加侮辱、诽谤英烈行为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与英雄烈士保护法相衔接,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暴力袭警行为增加单独的法定刑
    为进一步加强对袭警行为的预防、惩治,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增加单独的法定刑。同时,针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严重暴力袭警行为,增加规定更重的处罚。
    增加非法基因编辑等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与生物安全法衔接,增加规定了三类犯罪行为:非法从事人体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的犯罪;严重危害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的犯罪;非法处置外来入侵物种的犯罪等。
    修改完善知识产权犯罪规定
    适当提高刑法所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六个犯罪的刑罚,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增加规定了“商业间谍”犯罪。
    境外赌场人员组织、招揽我国公民出境赌博犯罪入刑
    近年来跨境赌博违法犯罪严重,致使大量资金外流等,严重损害国家形象和经济安全。
    针对此,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赌博犯罪规定,加大处罚力度。拟进一步调整开设赌场罪的刑罚配置,同时增加境外赌场人员组织、招揽我国公民出境赌博犯罪。
    将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等入刑
    有的部门提出,有关兴奋剂违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形象,破坏体育竞赛公平竞争,严重损害运动员身心健康,建议将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以及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者向其提供兴奋剂等严重情形规定为犯罪。
    针对此,针对有关兴奋剂违规行为,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相应规定。
    一、立法历程
    2020年6月28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修正案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30条,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完善惩治食品药品犯罪和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规定,加强企业产权刑法保护,强化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对污染环境罪的惩处力度。
    2020年7月3日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0年10月13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进行二次审议。二审稿进一步完善金融犯罪规定,对刑法有关洗钱、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单位集资诈骗等规定作出修改补充;修改完善涉未成年人犯罪相关规定,包括拟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两个方面;修改补充了冒名顶替、跨境赌博、有关兴奋剂违规等方面的犯罪规定等。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草案二审稿进一步织密法网保护公民权益,通过相应条款的修改完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020年10月21日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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