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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廷说法|8种贷款不用还?真的假的?
来源: 作者:
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0-10-20 阅读数:次
目前,市面上的网贷平台五花八门,很容易会出现高利贷、套路贷的情况。不过你知道吗,有些贷款其实是不用还的。
比如以下这8种:
1
砍头息
砍头息肯定很多网友经历过,打个比方就是张三借款20万,但是网贷合同写的是张三借款25万,那5万块就是砍头息。
所以砍头息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既然不受法律保护,你就有权选择不还。
2
套路贷
央视前段时间报道,警方侦办“套路贷”团伙案件已近2000起,查扣涉案资产超过160亿元。看到这一串数字,不禁令人唏嘘套路贷的可怕。
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实施的过程中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还伴随产生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其签订的虚假合同及恶意垒高的债务一律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因套路贷背负上的债务,借款人一分钱都不!用!还!
3
高利贷
我国政策有相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所以,如果年利率超出36%,借款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
4
合同内容模糊的贷款
《商业银行法》第37条、《借款合同》条例第6条均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润、还款期限、方式、违规责任等内容。如果违反上述内容,合同无效,不用还款。
5
无牌照机构贷款
根据最新的规定:
正规的网贷公司必须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
批准后,到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并领取执照;
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会报送相关资料;
无牌照企业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所签订的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6
被迫形成的贷款
如果借款人是因为被借出方以威胁、恐吓、胁迫等手段形成的贷款,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借贷关系是无效的。如果借出方想要借款人还钱,法律也不会支持。所以对于借款人来说,这笔钱是不用还的。
7
非本人执行的贷款
社会的迅速发展,也导致我们的个人信息越来越透明,很多时候不知不觉我们的信息就暴露了。
于是,有些不法分子就利用我们的身份信息进行网络贷款。如果出现这种“被贷款”的情况,只要能证明当事人没有进行过贷款申请行为,也没有收到过款项,就不用还贷款。
如果征信报告上出现逾期记录也可以提出异议,和银行说明情况将其取消。
8
签署合同实际并未放出贷款
如果与贷款机构签订了合同,但却没有收到款项,这种情况下,这种合同是无效的,也不需要还款。
在此提醒大家远离非法网贷平台,实在有这方面需求,首选正规平台,如银行授权的贷款平台等等都是一些良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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