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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廷说法|如此“封村”不可取 可能涉嫌犯罪 公安部正式明确严禁擅自封路

来源: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0-01-30 阅读数:
  
       1月28日,公安部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出席并讲话。
  明确提出: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依法稳妥处置,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温馨提示:为防止疫情蔓延,部分村庄已开始封村封路,在此提醒人民群众,一定要选择正确的封闭方式隔离病毒!如设置警示牌、警戒线等!
  切记:不要选择设置路障的封路方式,如堆石头或泥土,类似方法不仅将导致救护车进不去,急危重症患者出不来,而且有可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以下“封村”方式不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PS:刑法中的“破坏”并不需要实际对路面造成实际的损害,只要达到“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都属于损害,比如,向路面撒钉子等。
  呼吁:无论何时何地,请为救护车保留一条绿色通道,让急危重症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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