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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廷说法|让继子喝下掺敌敌畏的矿泉水身亡 女子被判死刑

来源: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9-11-08 阅读数:

   四川遂宁一女子陈雪梅,因丈夫同前妻保持联系心生不满,将兑有敌敌畏的矿泉水给继子喝下,孩子药性发作后,又让外婆严某某将孩子藏进山洞中。今日(11月6日),新京报记者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1月4日对该案宣判,陈雪梅被判处死刑,严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让继子喝下掺敌敌畏的矿泉水身亡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法院查明,陈雪梅与邹林(化名)于2018年2月结婚,邹林与前妻有一儿一女,均跟随邹林和陈雪梅生活。陈雪梅因邹林与自己结婚后,仍与其前妻联系心生不满。
  2019年2月7日上午,陈雪梅与邹林及其父母子女,一起到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的亲戚家中。午饭后,陈雪梅欲到吉祥镇莲桥村找外婆严某某,儿子邹小林要求一同前往玩耍,陈雪梅带邹小林一同前往。
  到严某某家后,陈雪梅询问严某某家中是否有敌敌畏,严某某说没有。陈雪梅随又搭载邹小林前去蓬奇县吉祥镇购买了一瓶敌敌畏,以及一些零食、矿泉水等物。
  在回严某某家的途中,邹小林向陈雪梅要水喝,陈雪梅将敌敌畏倒入已经喝了一大半的矿泉水中,拿给邹小林喝。两人回到严某某家后,陈雪梅告知严某某自己给邹小林喝了农药,此时,邹小林已经有呕吐等中毒症状。
  随后陈雪梅让严某某将邹小林放到无人居住的老房子里,自己返回永兴镇。回到永兴镇后,陈雪梅与邹林等人一起找邹小林,并向公安机关报警。19时许,陈雪梅打电话告诉严某某邹家人已报警,得知孩子已经断气后,陈雪梅让严某某将邹小林背到山上埋了。
  随后,严某某将毒性发作的邹小林背到一个山洞里藏在其中。次日,民警、村干部以及邹小林亲属在山洞里找到了邹小林,并送往医院抢救。2月8日1时28分,医生宣布邹小林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邹小林系敌敌畏中毒死亡。
  法院认为,陈雪梅、严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两人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陈雪梅系主犯,严某某系从犯。
  最终,法院判处陈雪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严某某有期徒刑11年;共同赔偿负担民事诉讼原告人邹林、吴凤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三万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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