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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各显神通巧解人案矛盾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5-11-19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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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全国法院共登记一审案件620余万件,同比增长31.9%;今年1月至9月,最高法新收案件6852件,同比增长58.39%。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最高法了解到,自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拉开大幕以来,全国法院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难成为历史,但法院人案矛盾一定程度上有所加剧。

 

面对案件量大幅增长这道现实考题,各地法院发扬改革精神、创新工作方法,交上一份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量身定制的答卷。

 

    深化改革优化人员配置

 

    立案登记制的施行,将立案难扔到历史的垃圾堆,群众收获满满的获得感。但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物业供暖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大量进入法院,立案和审判压力进一步增大。

 

    最高法立案庭庭长姜启波指出,用改革思维和改革方式破解工作难题,是人民法院应对人案矛盾的重要举措,更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

 

    站在司法体制改革前沿的上海法院,正在探索通过实行员额制管理、优化人员结构缓解办案压力。上海各试点法院中,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为33%、52%、15%。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郭伟清说,按照法官33%的员额比例计算,以2014年案件为基数,上海法院法官年人均结案将达到185.5件,法官工作负荷已近极限。

 

    为此,上海法院调整了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配比,从改革前倒置的1:0.75,变成1:1.5。郭伟清说,员额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法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后,要让法官专注审判核心工作,将一些工作剥离给法官助理,以此提高工作效率。

 

    与上海法院面对同样问题时,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方法。东莞第二法院院长陈葵介绍说,东莞第二法院要求所有院领导及庭长进入员额后一律办案。精心调研和测算了院庭长办公时间与资源分配情况后,东莞第二法院制定了2015年院庭长办案计划:院长每年办案18件,其他院领导和非业务部门正职每年办案20件,业务庭庭长办案数量达到普通法官的40%,法庭庭长办案数量达到普通法官的20%,业务庭及法庭副庭长办案数量达到普通法官的90%。

 

    今年1月至9月,东莞第二法院院领导办结案件78件,业务庭及法庭庭长结案1286件,副庭长结案3365件,合计4729件,占全院总结案数的33%,比2014年全年的占比提高3%。

 

    繁简分流提升办案效率

 

    科学配置办案资源,实行繁简分流,是提升办案效率的有效途径。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院长赵正新算了一笔账,汇川区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和全国法院大体一致,除20%的案件需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外,其余80%的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完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因此,汇川区法院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用20%的司法人力资源办理80%的简易案件,实行当日立案、当庭裁判,鼓励当事人当即执行,着力提升办案效率;用80%的司法人力资源办理20%的疑难复杂案件,着力于程序完善、裁判公正、执行有效,确保办成精品案件。

 

     今年1月至9月,汇川区法院平均案件审理天数27.68天,同比缩短14.44天。当庭裁判率78.91%,当庭文书送达率34.6%,同比分别上升22.92%、18.74%。效率高  时,法官用简易程序一天开庭审理13个案件,并当庭送达文书,两名办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法官今年1月至9月办案989件,结案率98%。

 

     实行繁简分流的同时,优化裁判方法也是提升效率的有力“武器”。作为上海司法改革试点中城郊接合部法院的代表,闵行区人民法院案件体量大。2014年,闵行区法院共收案44645件,同比增长17.97%,位居全市第二。

 

    闵行区法院院长黄祥青告诉记者,闵行区法院正在探索扩大适用简易程序解决人案矛盾。芬兰法官代表团访问闵行区法院时,旁听了一起由独任法官审理的交通  肇事罪简易程序案件。被告人自愿认罪而且已经赔偿被害方,各方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都没有异议,庭审用时20分钟。没想到,芬兰法官却说“审理这种案件,我们只需要5分钟”。

 

    这件事促使黄祥青思考,部分案件的庭审程序能不能再精简些,效率能否再高些?由此,闵行区法院尝试进一步精简审判程序,一些程序由法官助理庭前做完。同时,大力推行庭审实质化,让法官将思考时间更多地集中到庭审上,让司法裁判更加规范、结论更加透明。

 

    及时调解矛盾化于诉前

 

    最高法立案庭副庭长甘雯介绍说,进入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并不是当事人的必然选择。深入贯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以及其他仲裁复议等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大量化解纠纷,减轻法院诉讼压力。

 

    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实现“一站式”整合诉调资源,快速化解纠纷,吸引群众主动选择诉前调解。

 

    据大连经开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谷晓霞介绍,大连经开区法院精心挑选了业务水平高、调解经验丰富的1名庭长和4名副庭长担任诉调对接中心的审判长,与5名书记员、5名速录员组成5个“1+1+1”审判团队,并为每个团队配备1个专用法庭,推动快审速裁,指导诉前调解。为了使诉调对接更加接近基层,大连经开区法院通过建立侵权和劳动争议调解室等10个品牌调解室,带动全区8个街道、40家行政机构、19个行业协会参与调解。

 

    西金村村民老徐是大连经开区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后的受益者。2014年8月,老徐家丢了一只种羊,而得胜村的郝女士曾在自家苞米地里捡到过一只羊。郝女士称,自己把羊拴到了地头的一棵树上。可是民警调查时,并没有找到羊。

 

    官司打到大连经开区法院后,被分到10个品牌调解室之一的“祝瑞伍爱心联调工作室”。调解员了解到,一只种羊价值6000余元,老徐家是当地有名的困难户,这只羊对他来说,价值不菲。而郝女士认为自己无过错,不同意赔偿。经过调解员多次上门劝解,郝女士同意补偿老徐1300元。随后,祝瑞伍通过爱心救助的形式帮扶老徐1700元,这起纠纷最终得到解决。

 

    据了解,下一步,全国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严把“入口”关,坚决杜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诉讼;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加强宣传普及,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认同支持;创新诉讼服务模式,推广网上诉讼服务,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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