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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儿“婚房”竟被获刑?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6-07-31 阅读数:

将房子送给儿子作婚房,看上去合情合理。但是,冯某却因此被他人起诉,而在庭审结束后,他还被法院工作人员抓获,拘留15天后还要被判刑。日前,禅城区法院通报了这起貌似“诡异”的案件,原来,所谓赠儿子婚房,是“老赖”为逃避10多年前欠下的债务而做出的伎俩

 

案例

十多年前冯某名下的制衣厂经营不善,合作商纷纷对其提起诉讼。2003年底,冯某的工厂被依法拍卖用以抵债,但仍资不抵债。冯某欠江先生的工厂近12万元货款,因冯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时隔十年,2013年底,江先生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冯某于2009年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线索。经调查冯某于2011年办理公证,将该房产无偿赠与其儿子,并在2014年转移房屋所有权登记。

 

20156月,江先生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撤销该赠与行为。冯某应诉时,因不能跟江先生达成还款协议,且拒不提供财产担保,被司法拘留15日。

 

法院说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在巨额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无偿转让涉案房产,经原告江先生催讨后又急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行为,应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行为,判决撤销冯某无偿赠与房产并转让给其儿子的行为。

 

同时,检察院以被执行人冯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冯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冯某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偿还了欠款本金,并作出还款计划,对其宣告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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