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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是怎么继承的?不懂这个后期很麻烦(收藏)

来源: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 作者:杨丽娜 发表时间:2016-12-14 阅读数:

 人的一生最终都会生老病死,一辈子的收获与珍藏都会由后人来继承,那么人去世后留下的遗产该如何继承呢?今天小编就结合案例为大家详细的分析一下。

遗产继承是怎么继承的?不懂这个后期很麻烦(收藏)

第一,先说说什么是遗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含以下八项: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八)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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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遗产继承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相信大家都能明白,那就是提前把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并把分配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写出来,当去世后会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继承的人数及顺序。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大家看起来可会有点绕,今天通过一个典型的案例给大家分析一下。

【案例】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王先生十年前去世,母亲与奶奶相继过世。父母亲生前在留下一套127平米的房子,价值大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现在母亲、奶奶也都去世了,而小丽也已经结婚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父亲名下的房是学区房,因此小丽就想父亲的遗产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听起来挺简单,但实际这套房子分割起来特别的麻烦,

1、父亲去世的时候,奶奶在世,奶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2、奶奶有四个孩子,奶奶去世,四个孩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3、父亲在家排行老三,老大在小丽父亲过世时已经过世,大婶还在。大伯大婶有三个男孩,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婶有两个男孩,姑姑和小姑父健在,有一个女儿。

小丽的家庭关系基本上确定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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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情况分析:

1、这套房子是小丽的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½属于母亲,½属于父亲的遗产。

2、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½。因此你母亲在原有½ 的基础上再获得⅙,合计⅔,你分得⅙,你奶奶分得⅙。

3、在小丽母亲去世后,母亲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继承的份额⅔,如果此时,小丽懂得遗产是如何继承的,此时如果办理过户,只需要奶奶签字同意放弃遗产,她便可以顺利的将该套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由于小丽错失了最佳时期,所以还有后续。

4、小丽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⅙本该由小丽父亲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大伯和小丽的父亲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大伯和父亲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小丽父亲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5、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二伯1/48,二婶1/48。

6、小姑姑和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7、小丽的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继承母亲的份额)=7/8。

遗产继承是怎么继承的?不懂这个后期很麻烦(收藏)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图 

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案例,但也是很典型的案例,小丽想把这个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需要以上的7个人到场签字放弃该遗产的继承,小丽才能将房屋进行过户。如果小丽懂得遗产继承的方式在母亲去世后奶奶在世的情况下,由奶奶放弃遗产直接办理过户就会省去很多麻烦。因此,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更多的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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